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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桐城袭警抢枪案一审判决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5月20日04:28  深圳商报

  【新华社合肥5月19日电】记者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最近对安徽桐城“袭警抢枪”案作出一审判决,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10年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9年7月28日下午,徐猛、徐坤明、徐海峰窜至桐城市双港镇,准备盗窃摩托车,桐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见三人形迹可疑上前盘查,被告人徐猛、徐坤明见状逃跑,侦查员毛继根追上徐猛,二人扭打在一起,徐猛捡起一块砖头砸毛继根的头,被告人徐坤明也跑到现场,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猛击毛继根的头,将毛继根砸昏,徐猛乘机抢得毛继根手中的六四式手枪,并交给徐坤明,徐坤明窜至一厂内,乘人不备抢走一辆嘉陵踏板摩托车两人一起逃离现场。7月29日下午徐坤明、郑小磊开车将手枪送到桐城市青草镇自来水厂门前的草丛里,由徐海峰打电话告诉了警方藏枪的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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